POSTEK为深圳市博思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本文中POSTEK和博思得亦特指深圳市博思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服务条款确认和接受
如果您在博思得购买的“延保”增值服务,则视为您接受了本服务协议,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如果您不同意以下任何内容,请停止购买“延保”。
购买说明
1. 延保服务需在购机时同步向博思得购买。
2. 延保范围不包括易损件:打印头、胶辊、切刀
3. 延保时长不超过4年,即加上免费保修1年,一共5年。
延保服务原则
1. 对于符合延保期限和延保范围的产品免费维修。
2. 要求延保服务时需出示博思得提供的延保购买凭证。
3. 延保期外或不属于延保范围的维修服务,按POSTEK公开的标准收费。
4. 非博思得认证或授权人员拆装或维修的产品,其延保失效。
5. 通过电话或博思得官方网站在线咨询方式,经与博思得客户服务人员沟通确定需要维修的故障品须由用户自费寄送到博思得授权维修点进行检查、维修。符合延保条件的,维修后将由博思得付费寄回。
6. 送修设备必须按原包装封装,或采用具有相当保护能力的包装。由于包装不当或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损害不在延保范围之内。博思得将向用户收取因此产生的额外维修费用。
7. 博思得和博思得授权维修点依照本条款对POSTEK产品提供延保服务,但对因产品故障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不承担责任。
延保范围及期限
1. 延保仅限于由材料或制造工艺不良所导致的产品故障。
2. 延保期限自用户原有保修期结束次日起计算,至延保有效期满之日终止。
下列情况不属于延保范围
1. 未按用户手册使用和维护打印机,导致打印机和零配件故障、损坏。
2. 由于打印机内进水或有异物造成的损坏。
3. 由于使用厚度超标的打印介质造成的打印头损坏。
4. 未经POSTEK认证或授权的专业人员调校打印模组,使用热敏模式打印造成打印机损坏。
5. 由于使用环境(包括但不限于温度、温度等)不当造成损坏。
6. 不可抗力或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火灾、洪水等)造成损坏。
7. 把打印机作其它超出使用范围之用途。
8. 非POSTEK认证或授权人员维修所造成的损坏。